2017鄂尔多斯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7-08-10 15:46:00 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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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2017鄂尔多斯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技术人员简章,本次共招聘12人,报名时间截止到16日,请有意向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为做好我中心统一组织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招聘方法、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提升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努力实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组织形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为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受东胜区人民政府委托,公开招聘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2人,详情见《鄂尔多斯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东胜区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
本计划侧重招聘具有一定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聘用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东胜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含高考入学前为鄂尔多斯市户籍)的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07月31日;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7年07月31日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直接登陆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www.ordos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一周前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2.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上午9:00至2017年8月16日下午5: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8月17日下午5: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职位专业目录可参照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的通知》(鄂人社发[2014]577号)。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由相关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尽快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
调整后或被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7.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为2017年08月26日下午14:00—16:00,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6.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7.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或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专业技能测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不开考专业技能测试,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编辑: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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