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遴选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0 10:46:37 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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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党委政研室(改革办)遴选公务员10人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内组发〔2013〕11号)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开展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机关文字综合岗位计划遴选10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人员(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盟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央机关和自治区机关设在盟市以下地方的公务员(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文稿写作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除选调生外,应符合本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在党政机关文稿写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我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要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包括: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起止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前可进行修改。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9:00时至5月30日17:00时。
2.报考者对学历、学科(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1-4811613 。
(三)报名确认
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纳考务费120元/人,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全部完成。报考者交费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9:00至5月31日17:0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者可于2019年6月7日至8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5:1;面试人选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减少遴选人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写作试卷。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综合写作试卷满分为100分,汉文制卷,汉文作答,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9日上午8: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10日左右,报考者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 考生须持《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等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资格。
(编辑: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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