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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食药监局等招聘政府购买和服务岗位人员简章(3)

    发布时间:2017-08-08 13:58:43 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qq群 华图在线APP

      (四)面试

      1.报考检验检测(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和检验检测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在市人社局监督下由市食药监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2.报考其他岗位考生,面试以《公共基础知识》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3.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设置优先聘用条件岗位优先聘用。无优先条件的岗位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 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用人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简章由鄂尔多斯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电话: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0477-8589778

      鄂尔多斯市食药局:0477-8580535

      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市人社局:0477-858692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0477-8586211

      附件:《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2017年度公开招聘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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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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