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市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招聘32人简章(2)
发布时间:2020-12-16 10:46:44 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鄂尔多斯人力资源保障局
(二)资格初审
1.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4.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4。对于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招聘单位根据行业、专业和岗位需求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2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于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招聘计划数,经招聘单位书面申请,经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将其调剂到其他岗位。调整或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5.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三)笔试
1.笔试由公开招聘考务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各招聘单位及岗位的笔试科目如下:
(1)报考市纪委监委、市委政研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理论水平测试》。
(2)报考市广播电视监测室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0日上午
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及理论水平测试》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根据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由公开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项目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材料。
区外院校的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
1.面试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将在资格复审时告知应聘人员,并在面试通知书上详细说明。
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编辑:sun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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