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引进高层次人才7名公告(2)
发布时间:2022-05-06 10:03:06 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考查与资格复审
1.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报考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研究岗条件的人员考查以业绩评估形式进行,由行业专家组成业绩评估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业绩评估材料,对报考人员教育经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获奖情况以及岗位契合度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具体得分及专家评审意见。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业绩评估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业绩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取第1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第1名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现场问答形式进行加试。
其他岗位均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形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不划定范围,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人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以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业绩评估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在能力测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农牧局人事科(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CBD行政办公区T5-2108)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市农牧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主要考查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应聘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研究岗的人员考查总成绩=业绩评估成绩(若加试取加试成绩);应聘其他岗位人员考查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范围内考查总成绩并列,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考查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官网公布。
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具体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农牧局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六)公示和聘用
综合考查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领导小组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市农牧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市农牧局将引进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牧局纪检监察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
(三)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考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人事科:
0477-8581704,8581908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0477-8586912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牧局纪检监察组:0477-8588980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原文标题: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ordos.gov.cn/xwzx_146764/tzgg_146768/202205/t20220506_3207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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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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