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5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4 10:24:05 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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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5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推进我市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财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经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党组研究、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市财政局计划面向社会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综合保障中心、预算编审中心、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中心、财政民生保障中心、财政绩效评价中心)拟引进人才5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学历学位条件:取得我国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条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ordos.gov.cn)、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ordos.gov.cn),“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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