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鄂尔多斯鄂托克旗引进61名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公告(2)
发布时间:2023-02-13 11:24:41 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递交业绩评估相关材料。
初审时间:2023年2月13日— 2月28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现场或电话告知未通过理由。
地 点:鄂托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3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6211546
2.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鄂托克旗2023年引进医疗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名必须符合本公告中相关条款和岗位表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以上资格时间截至到报名前一日。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以最高学历为认定标准。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附件2),包括本人就读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经历)。
4.报名与资格审查、业绩评估阶段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需保持畅通,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6.所需材料:
(1)《鄂托克旗2023年引进医疗卫生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学历验证报告一式两份(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报告)。
(4)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职称的相关资料以及医师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相关工作年限的,需提供与相应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缴纳社保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6)能代表个人业绩成果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承担科研项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7)提供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人员提供本人近3年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原始病案复印件2份;非临床科室和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人员提供专题报告1份。
(8)个人征信记录。
(9)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前,需要确认应聘资料是否齐全,将报名所需资料编制资料目录,并附所需资料复印件,上述材料均一式两份,报名表单独装订,其余材料要按照《鄂托克旗引进医疗医疗技术人才业绩评估材料目录单》(附件3)顺序分别装订成册,资格初审时递交工作人员,一份作为资格初审材料留存备案,另一份作为业绩评估的依据。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资质证书、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获奖情况岗位契合度、报考单位的推荐文件复件和原件以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一式两份,按目录装订成两本,交于鄂托克旗引进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同一岗位计划数与考试人数比例
报考条件要求为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学历以及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岗位,岗位的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可为1:1;其他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1.5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又是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职位,经鄂托克旗引进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不设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无法开考的岗位,经单位申请,鄂托克旗引进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将取消后的岗位增加调剂到其他岗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业绩评估
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业绩评估环节,由鄂托克旗引进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聘请3—7名行业专家组成业绩评估专家组,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业绩评估材料,对报名人员教育经历、资质证书、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获奖情况岗位契合度、报考单位的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实行100分制,占总成绩的60%。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