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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委政策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0 15:54:24 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qq群 华图在线APP

      【导读】鄂尔多斯市委政策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鄂尔多斯公务员考试网同步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理发布。更多关于鄂尔多斯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华图公务员考试备考信息。请关注鄂尔多斯公务员考试网/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鄂尔多斯市委政策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增强事业单位人才保障,根据《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鄂党发〔2023〕19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委政策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2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委政策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政治面貌要求: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年龄要求: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年龄不超过32周岁(含32周岁);

      4.专业及其他要求:符合《鄂尔多斯市委政策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所列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所有引进岗位均不接受以第二学位、辅修学位报考;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含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5年4月17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岗位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名称等,主要参考教育部现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以便于资格审核研判。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17:30。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根据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资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由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参加面试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及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后续环节。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由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和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5.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2);

      6.引才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所持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个人放弃出现引进名额空缺的,在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由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通知递补人员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由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应在体检通知发出后15日内完成。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中途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在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环节只递补1次。由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通知递补人员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经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室务会会议研究后,审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在本次人才引进聘用文件印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引进的人才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为3年,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离(组织任免的除外)。

      四、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宜

      (一)考生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引才过程中未进入后续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和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5.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9.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未尽事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有关文件执行,具体由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负责解释。

      引进人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7—8169072、0477—8169061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9889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鄂尔多斯市委政策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2.《诚信承诺书》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2025年4月10日

      原文标题:鄂尔多斯市委政策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ordos.gov.cn/ztzl_146775/sbjjhjyzxbz_150814/sbjjhjyzxbz/202504/t20250410_3781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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