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批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126个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31 10:15:18 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东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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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批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126个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精神,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好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根据我区公益性岗位需求摸底调查情况,本次计划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26个。具体用人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薪酬待遇、工作内容等见《2022年东胜区第三批公益性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的招聘范围为经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中的认定程序,向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交申请认定材料。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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