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尔多斯乌审旗教师招考公告(2)
发布时间:2017-06-09 10:36:14 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乌审旗人民政府
3.政策性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乌审旗户籍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
同时符合以上两项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
4.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6.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7.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各岗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招考计划数在5人以下的比例为1:3),由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8.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或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2(招考计划数在5人以下的比例为1:3)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考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不开考面试,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教育局、人社局、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者,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参加资格复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中专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籍档案。
3.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以及所服务旗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在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并签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考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教师招考考务工作组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报考中小学教师的(除音乐、舞蹈、美术、体育、足球专业外),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通知试讲者,每位试讲者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报考音乐、舞蹈、美术、体育、足球专业教师的,面试采取模拟课堂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40分,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通知试讲者,每位试讲者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60分,具体测评办法通过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wsq.gov.cn)另行通知。
2.幼儿园教师招考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1)模拟课堂:满分为40分。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通知试讲者,每位试讲者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60分。
A.弹唱:满分20分,现场抽曲目,熟悉后边弹钢琴边唱;
B.舞蹈:满分20分,现场放舞曲,现场自编并表演;
C.绘画:满分20分,现场命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幅绘画作品。
模拟课堂与专业技能测试准备时间共60分钟,试讲、弹唱、舞蹈按顺序依次完成,总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面试时使用蒙汉两种语言进行。汉语授课专业必须用汉语面试;蒙语授课专业必须用蒙语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4.每组面试评委3人,工作人员2人。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6.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2.体检医院由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
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旗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教育局安排考察对象到用人单位进行不少于二周的实习,用人单位根据实习情况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考察不适宜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或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报考者未按时报到参加实习或提交个人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对考察后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ws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在本次招考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考待遇
1.招考的教师均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进行聘用,实行一年试聘期,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享受乌审旗正式教师相应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否则不再续聘。
2.招考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五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乌审旗教育系统,否则予以辞退。
六、其他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报考者与招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wsq.gov.cn)公布,请报考者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录聘者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将取消其录聘资格。
(五)本方案由乌审旗2017年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乌审旗2017年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477-7586966 0477-7582201
监督举报电话:
0477-7582193(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7-7586994(旗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0477-7582035(乌审旗纪委监察局)
附件:
1.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17年公开招考教师岗位表
2.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件:
本科专业目录(2012).doc
本科专业目录新旧对照.doc
大专专业目录.doc
研究生专业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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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y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