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发布时间:2021-05-17 09:52:47 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系统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2019年以前(含2019年)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初等、中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年底,不得在本次认定中使用。2021年各高校应届毕业生考取了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可在本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使用(含五年制毕业生、2019年取得两科合格证者)。
5. 体检合格证明。由达拉特旗妇幼保健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证明。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测试内容、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达拉特教师”。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我单位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达拉特教师”。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今后工作单位将会查询核实。
(五)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安排,我旗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至7月1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26日)。
四、其他事项
(一)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请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务必提前关注微信公众号“健康鄂尔多斯官方”出示健康码和打开“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出示防疫行程绿码。
达拉特旗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15日
原文标题:达拉特旗教育体育局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18UdhvwzNaDZk60fgNkj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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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x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