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引进20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2)
发布时间:2022-08-31 10:09:33 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四)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01、02、05、08、09采取“业绩综合评估”+“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查;岗位03、06、11采取“业绩综合评估”+“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考查;岗位15采取“课程试讲”方式进行考查;岗位04、07、10、12、13、14、16采取“试讲”+“实践操作”方式进行考查。
岗位01、02、05、08、09总成绩=“业绩综合评估”* 60%+“答辩”*40%;岗位03、06、11总成绩=“业绩综合评估”* 40%+“实践操作”*60%;岗位15总成绩=“试讲”成绩;岗位04、07、10、12、13、14、16总成绩=“试讲”*40%+“实践操作”*60%。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护照、社保卡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查。凡是在开考前30分钟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查资格。
1.业绩综合评估
报考岗位01、02、03、05、06、08、09、11人员参加业绩综合评估。由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业绩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业绩综合评估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能够代表学术水平、学术能力、技术水平和业绩能力的资料,按照《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业绩综合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主要评估应聘者学术水平和专业领域业绩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达到合格分数(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实践操作”和“答辩”环节。
2.试讲
报考岗位04、07、10、12、13、14、15、16人员参加试讲。根据《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试讲评分细则》,提供试讲文字材料采用国家通用文字,试讲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试讲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基础素养、课堂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答辩
报考岗位01、02、05、08、09人员参加专家组答辩。答辩环节由本人介绍其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及成果,并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作出答辩。专家组根据应聘人员答辩表现和《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答辩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实践操作
报考岗位03、04、06、07、10、11、12、13、14、16人员参加实践操作。根据《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实践操作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实践操作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实践操作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情况将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由于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该岗位考查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应届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非应届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
对拟引进人才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查成绩高低排序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结合资格复审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应在考查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学院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具体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人才引进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学院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取消引进资格。应聘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学院会议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查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应聘人员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将人才引进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的引进人才,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在学院最低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