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引进122名中学、小学、幼儿园、党校教师简章(3)
发布时间:2019-07-12 15:39:42 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鄂托克前旗政府
四、引进、招聘的步骤及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简章。发布时间:2019年7月12日至2019 年7月1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8:30至2019年 7月21日18: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9年7月22日18:00。交费截止时间:7月23日12:00。
2.方式及要求
(1)引进中学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不收取费用,报名地点在 鄂前旗教体局;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照4张。未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参加高考的考生须提供高考录取结果资料。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除本人签字必须手写外,其它信息一律为电脑填写,签署《参加鄂托克前旗公开引进中学教师和招聘小学、幼儿园、党校教师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2)招聘小学、幼儿园、党校教师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http://eqqjs.ksnmg.cn/网址进入【鄂托克前旗公开引进中学教师和招聘小学、幼儿园、党校教师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小学、幼儿园、党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蓝底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后请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2)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报考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报考或(招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在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小学、幼儿园、党校教师岗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的1-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确定为考试对象。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有关规定,报名考务费:12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缴费完毕确认报名成功后请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承诺书》(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4.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交报考费。但须先交费后退费。 上述人员在报名时须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所在地旗县(区)扶贫部门档案卡和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或低保证原件于笔试后20日内到人社局308办理退费手续。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1)引进中学教师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师德素养等知识。满分为100分。
(3)报考党校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满分100分。
2.笔试试卷:笔试分为蒙汉两种试卷,报考汉授岗位的考生须用汉语试卷且用汉文答题,报考蒙授岗位的考生须用蒙语试卷且用蒙文答题。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若出现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计算。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开考比例:招聘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党校教师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
(1)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面向教体系统现在岗的临聘或雇用工作人员招聘的岗位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所涉岗位计划调整到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系列。
(2)报考党校教师岗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照比例核减相应的岗位,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政策性加分
(1)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用本民族文字答题的不加分;报考小学教师的鄂前旗户籍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
(2)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鄂前旗教体系统现在岗的临聘或雇用工作人员在报考面向鄂前旗教体系统现在岗的临聘或雇用工作人员招聘的岗位时,按聘用时间,每满一年在笔试成绩上加0.3分;聘用年限认定起始时间为最后一次局聘日期,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
(3)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报考党校教师的考生只享受民族政策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引进中学教师和招聘小学幼儿园、党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加分。
①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户籍和临聘加分)×40%+民族政策加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②报考党校教师的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民族政策加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笔试成绩公示。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