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13人简章(3)
发布时间:2022-06-17 17:37:13 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面试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及时关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有关公告。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现场核分的办法,评委的平均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即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必须按照选择的语言文字作答。
5.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70分)以上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优先考虑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如该岗位考生都没有优先条件,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2.体检工作学校指定并具体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周内完成。
3.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学校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4.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5.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由学校确定。
7.应聘人员应在体检结束的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1.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6.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学校依据市人社局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7.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安排岗前培训。对新聘用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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