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13人简章(4)
发布时间:2022-06-17 17:37:13 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我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它
1.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2.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3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考生在参加考试前14天期间不得前往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并进行体温检测。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凡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本方案由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有关咨询、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77-5115577(受理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6月24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鄂尔多斯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6927;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477-5112855。
附件:《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原文标题: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rsj.ordos.gov.cn/rskszx/ksxx/202206/t20220617_3231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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